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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0-10 08: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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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1〕29号)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新入职教师的“青年教师导师制”考评工作计划于今年11月份开展,请各学院(部)于11月10日前对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和培养情况进行考核,并将《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登记表》附件一和《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汇总表》附件二2022年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总结》(附件三)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二、2023年新入职教师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已开展一年,请各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过程管理,促进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认真开展学习与培养工作。

三、请各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4年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导师确定工作(导师需要为校级教师教学奖获奖人员或校级以上教学比赛获奖教师或教研室主任),将《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四和《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附件五1020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并安排、指导和促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落实。

联系人:刘 玥  

联系电话:029-38185092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登记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汇总表》

      3.《2022年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总结》模板

4.《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基本情况登记表》

5.《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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