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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培训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1-20 1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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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28号)和《关于陕西省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193号)精神,现将我校教师2019年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培训单位及人数

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西安市中医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西电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咸阳市中心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参训人员。具体名单及人数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2019年教师岗前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考核及纪律要求

考核:根据省教育厅、省师资培训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平时考核成绩由培训点与培训学员所在学校联合评定,在集中培训期间,凡缺勤2次以上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纪律要求: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遵守培训点的纪律规定,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教师与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上课期间务必将电话关机或保持静音。

2.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请假公函,请假3次以上者(半天为1次),平时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3.凡今年参加培训的教师在考勤过程中须提供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的形式,若发现冒名顶替考勤签到或代为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将取消本人和代签者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高校系统内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4.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记入本期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师资培训中心。

请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珍惜学习环境和机会,做好培训工作,并安排专人协助做好岗前培训集中授课期间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四、时间地点及有关内容

时间:1019日至1110日每周六和周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5号楼5103教室。

五、联系方式

部门: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叶峥嵘  刘玥  联系电话:029-38185092

附件:1.2019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培训点岗前培训班级情况表

2.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陕西中医药大学培训点课程安排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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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381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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