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陕中大校〔2017〕21号)和《关于青年教师导师制201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具体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情况,本学年人事处和教师发展中心将重点对2018、2019和2020三年新入职青年教师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青年教师导师制”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2018、2019和2020三年新入职青年教师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制度,切实开展青年教师的能力提升工作。要求2018、2019和2020三年新入职青年教师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导师制”,严格按照制定的《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开展学习,学校相关培训活动的参与情况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督导专家的听课意见及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与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0日
电话:029-38185092
邮箱:shanxitcmjs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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