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的通知》相关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2022年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度考评未通过及2020年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1.学院(部)考核:各单位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通过随堂听课和答辩会对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参加教育教学培训情况、旁听导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和教育教学效果及参加科学研究与临床实践等情况。其主要程序为:
(1)随堂听课一次,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
(2)举行考核答辩会。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培训体会与收获,考核小组专家提问,青年教师答辩;
(3)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
(4)学院(部)将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考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通过“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考核材料检查”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考评工作,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考评结论定为不合格:
(1)“新参加工作教职工转正定职考核暨新进教师教学比赛”成绩不及格;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
(3)未在指导期内取得成果者;
(4)在听课笔记等考核材料上弄虚作假;
(5)教学督导听课,有一次结论为“差”。
三、考核时间
各单位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学院(部)综合考核,学校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考评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是我校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成立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相关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中要坚持原则,明确重点,不得弄虚作假。
2.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培养单位、培养对象和指导教师相关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18)。
(1)培养单位所需提交材料:
①各单位部署、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的有关通知、文件、会议记录;
②考核小组的组成情况、考核小组听课评价意见、举行考核答辩会的会议记录;
③《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汇总表》及导师制工作总结。
(2)培养对象和指导教师需提交材料:
①《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登记表》;
②青年教师听课和参加教育教学培训的《学习记录本》;
③青年教师的教学相关资料;
④青年教师的科研相关资料;
⑤指导教师听课和参加教育教学培训的《学习记录本》。
联系人:刘玥 联系电话:38185092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7日
电话:029-38185092
邮箱:shanxitcmjs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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