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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线下培训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03 17: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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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临床教学医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6号)和《关于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报名及培训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23〕3 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线下培训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报名、缴费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三、考核及纪律要求

1.考核:根据省教育厅、省师资培训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考试成绩占70%,培训考核成绩占30%。培训考核中的线下培训成绩由我培训点评定,在线下培训期间,凡缺勤1次以上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2.纪律要求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遵守培训点的纪律规定,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教师与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上课期间务必将电话关机或保持静音。

2)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请假公函,请假1门课以上者,线下培训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3)考勤需同时出具工作证和身份证,严禁冒名顶替考勤签到或代为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将取消本人和代签者考试资格,且在高校系统内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4)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记入本期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师资培训中心。

请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珍惜学习环境和机会,做好培训工作,并安排专人协助做好岗前培训集中授课期间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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