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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校级考评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23 18: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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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校级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培养期满两年,已通过学院(部)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的青年教师。

二、考评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日下午14:10-18:00,南校区(具体教室和分组情况待通知)。

三、考评安排

1.综合评价

对《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登记表》、教师资格证证书复印件、青年教师听课和参加教育教学培训的《学习记录本》、指导教师听课和参加教学培训的《学习记录本》、所授课程教学相关资料及科研相关资料进行评分。

2.专业评价

专业评价分为教学比赛、提问点评、教学反思三个环节。

1)教学比赛:由每位教师自选相对独立的5个知识点为授课内容准备教学设计,板书和ppt相结合讲授(10分钟,内容须与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比赛时随机抽取1个内容。

2)提问点评:专家评委针对教师授课进行提问并点评。(5分钟)

3)教学反思:教师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书写教学反思。竞赛结束后,按照授课顺序进行教学反思陈述(每人5分钟)。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有感而发。

3.考评要求  

1)青年教师导师制是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是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成绩的展示。希望各位青年教师、各教研室、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考评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应在下一届继续参加培养,直至培养合格,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青年教师的考评成绩将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作为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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