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3)16号
第一章 总则
教育教学检查是实施教育教学管理与监控的重要举措,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前一学期试卷管理工作、期初师生上课、期初教研室工作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期正式上课前一周及教学前两周
二、检查内容
(一)前一学期试卷管理工作
包括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定、试卷分析和成绩分析等。
(二)期初师生上课情况
各教学单位(含后期临床教学点)领导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教学一线检查并听课情况。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上课情况及学生到课情况;
2.教师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设计、讲稿、教学日志、教材、课件、教学任务书等是否齐备和一致;
3.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有无漏排、少排课程,有无人员、场所、时间方面的冲突等。
4.教学条件、教学设备等的准备情况:各教学单位要了解本单位所辖实验室、实训室的教学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教学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情况
1.本学期拟开展的教研活动,要求内容丰富、安排合理,集体备课和评课议课工作安排切实可行。
2.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教师和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情况,确保每位任课教师有两位及以上资深教师听课并指导。
三、检查组织实施及要求
1.期初教学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
2.各单位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并填写《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1)《开课第一天到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法研究及集体备课活动计划》(附件3)。
3.将此次检查内容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拟解决办法等撰写《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4.按规定时间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第三章 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学生学风、教师教风、教学运行情况。
一、检查时间
教学第三周至学期末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全面自查
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备查。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各单位《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学习评议表》(附件4)《教师座谈会记录表》(附件5)《学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6)《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附件7)《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记录表》(附件8)等检查工作文件以及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1.教学文件
各教研室对任课教师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讲稿、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志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学生学风
检查内容包括当前学生学习风气,学生上课出勤率、作业质量数量、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等。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进行评学活动,填报附件4。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可邀请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会后填写附件5,并将座谈会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班级所在院系,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以及时解决。
3.教师教风
检查内容为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包括师德师风、上课准时情况、对教学组织、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以及学生对教学的需求情况等。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可邀请教师代表参加),了解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会后填写附件6,并将学生座谈会反馈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所在院系,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以改进教学。
4.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进度执行情况(含实验实训)、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课外答疑、习题指导情况、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教材使用情况、教师调课情况;以及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的情况等。检查方式为教师自查填报附件7,教研室复核确认并填写附件8。
(二)自查总结
各教学单位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结果,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报告应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注重总结教学及管理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1.教学运行与师德师风情况,包括课堂教学情况、实践教学情况、教材使用情况、问题处理情况等。
2.学生学习及学风建设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教学活动参与、上课纪律等情况。
3.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教学改革情况、教研活动情况。
4.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及教师听课评课情况、师生座谈会情况。
三、检查组织实施及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
2.按规定时间将附件8及《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按规定时间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第四章 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的重点为学期末教学运行与完成情况及效果。
一、检查时间
教学最后两周
二、检查内容
期末教学检查重点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情况、教学材料整理归档情况等。
三、检查组织实施及要求
1.期末教学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
2.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本单位期末各项工作深入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并及时拿出解决方案。
3.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9),同时撰写《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4.按规定时间将附件9及《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第五章 附则
1.本办法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原《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检查制度》(陕中大高教办〔2017〕2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