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院人字(2014)27号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蒋星宏等37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4〕17号),同意邢瑞红同志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17日算起;同意韩永进同志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15日算起;同意赵伟利同志具有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30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陕西中医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电话:029-38185092
邮箱:shanxitcmjs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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