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院人字(21)号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葛利玲等758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3]21号)、《关于张惠军等22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3]15号)、《关于王林等112位同志具有工程、实验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3]7号)和《关于黄静等11位同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教师[2013]11号),同意以下同志具有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具有教学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邢黎明、李翠娟和田丙坤等3位同志具有教授任职资格;辛宝、柏鲁宁、李敏、赵鹏、黄峰、王永刚、邓翀、孙静、任艳芸、叶峥嵘、张育军、沈霞、刘继平、刘芳、李毅和晁旭等16位同志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25日算起。
二、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任加良、何春玲、高卫华、鲁晓红、黄峰、吕予、缪峰、孙智平等8位同志具有主任医师任职资格;韦焕丽和王梅2位同志具有主任药师任职资格;贾红英同志具有主任护师任职资格;郭瑞林具有主任技师任职资格;王晓红、欧理、高奶荣、洪玉锋、孟凡峰、董明、王旗、柯尊华、罗卫、金瑄、肖迎聪、郑运松、王芙蓉、贾勇、董盛、张金培、李毅、惠建萍、朱超等19位同志具有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刘欣、李艳、刘维海、马宏秀、杨红莲、郑瑞等6位同志具有副主任药师任职资格;喻霞、雷晓丽、闫小维、张莉、胡芳、李希玲、梁晓雅、刘丽秀、史小艳、王梅、徐俊艳、张素菊等12位同志具有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严宏和李巧惠2位同志具有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13日算起。
三、具有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务任职资格
刘泽峰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张涛和李经蕴同志具有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李选曹和苏占春2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权利娜、顾杰、郑卫锋和王媚4位同志具有实验师任职资格。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15日算起。
四、具有档案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徐亚娟同志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2年11月28日算起。
五、具有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毛浓咸和车鹏2位同志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20日算起。
六、具有社科系列中级任职资格
张小嵩和崔亚亚2位同志具有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2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陕西中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电话:029-38185092
邮箱:shanxitcmjs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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