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院人字(2012)第44号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陕中院党办字[2012]第27号)的精神,现就我院2012年“百名人才工程”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2012年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人才及团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秉琦 周永学
副组长:史保国 蔡国良 刘力 王瑞辉刘智斌 第五太卓
成员:由党院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生处、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计划财务处、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宣传动员
《2012年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人才及团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旨在鼓励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中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是落实《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我校“质量立校、科技强校、人才兴校”发展战略,实施“亿万千百十工程”和“531工程”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有关入选条件为动力,自加压力,发奋创造条件入选。同时应积极参与优秀人才的推荐与评选,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教学、科研及医疗成绩突出的优秀典型树立起来,并进一步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上下进一步强化人才意识和质量意识,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三、推荐选拔条件
按《2012年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人才及团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选拔原则
坚持择优选取,宁缺毋滥;民主公开,公平平等;能进能出,流动有序的原则。
五、推荐选拔办法
1、根据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2012年“百名人才工程”人才(团队)的遴选,第一步进行 “特聘教授及其团队”、“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遴选;第二步进行“十大名师”、“十大名医”的遴选。
2、以教学院、系、部(附属医院)为单位组织推荐,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其中“特聘教授及其团队”、“十大名师”、“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各院、系、部组织推荐;“十大名医”由附属医院组织推荐。
3、由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并填写《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候选人(团队)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所填的教学、科研、获奖内容应由学校科技、教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部门审定并附相关证书或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十大名师”及“骨干教师”时,要同步提交近3年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有关资料(含学生评教);申报“十大名医”时,应同步提交近3年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有关资料。
4、院、系、部(附属医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5、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入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送“百名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后,特聘教授及其团队、学术带头人、十大名师、十大名医人选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骨干教师人选实行院系部和学校两级教育教学考核评审。
特聘教授及其团队要着重审查现有团队的成绩和详细的建设计划,学术带头人在审查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要着重审查工作计划;十大名师及骨干教师着重从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改革、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效果、教案讲稿等方面进行考核;十大名医着重从医德医风、学术水平、医疗业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评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再经院务会议研究及党委会议审批确定。
六、时间安排
(一)“特聘教授及其团队”、“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遴选
1、2012年11月9日~11月13日,学习文件、宣传动员阶段。
2、2012年11月14日~11月18日,申请人报名及填表,院系部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2012年11月19日~11月25日,专家组评审推荐。
4、2012年11月26日~11月30日,领导小组审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务会议研究及党委会议审定。
5、2012年12月10日前,发文确定。
(二)第二步进行“十大名师”、“十大名医”的遴选
1、2012年12月3日~12月5日,学习文件、宣传动员阶段。
2、2012年12月6日~12月11日,申请人报名及填表,院系部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2012年12月12日~12月18日,专家组评审推荐。
4、2012年12月19日~12月26日,领导小组审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务会议研究及党委会议审定。
5、2012年12月29日前,发文确定。
陕西中医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电话:029-38185092
邮箱:shanxitcmjs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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