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进教师培养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 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3-17 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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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培养过程管理,落实教学单位主体培养责任与教师导师制培养要求,教师发展中心将开展对新进教师培养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1. 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2. 青年教师听课记录本;

3. 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登记表;

4. 其他培养资料。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1. 报送间:请各学院3月25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本单位新进教师培养中期检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统一报送。

2. 报送地点:教师发展中心418室。

具体评审安排

1. 材料审核3月25日至3月28日,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评审

2. 反馈整改:评审结束后,向各单位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及建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助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基本功。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督促新进教师做好材料准备按时完成听课记录的收集及报送任务。

2.所报材料须为新进教师在学院培养及导师指导期间的原始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填写规范。

3.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新进教师培养结果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石新燕    电话:029-38185092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