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进教师培养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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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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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3-17 11:05:13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培养过程管理,落实教学单位主体培养责任与教师导师制培养要求,教师发展中心将开展对新进教师培养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1. 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2. 青年教师听课记录本;
3. 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登记表;
4. 其他培养资料。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1. 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3月25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本单位新进教师培养中期检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统一报送。
2. 报送地点:教师发展中心418室。
三、具体评审安排
1. 材料审核:3月25日至3月28日,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评审。
2. 反馈整改:评审结束后,向各单位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及建议,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助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基本功。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督促新进教师做好材料准备,按时完成听课记录的收集及报送任务。
2.所报材料须为新进教师在学院培养及导师指导期间的原始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填写规范。
3.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新进教师培养结果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石新燕 电话:029-38185092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6日